日前,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兩家紙箱加工廠因沒有取得環評報批手續就開始投入生產,被責令停止生產,并擬各罰款20萬元。
據悉,7月5日,江門市收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第30批第44號轉辦件,有群眾舉報,蓬江區荷塘鎮為民閑步村的富方紙箱廠、荷塘鎮三丫沙滘村的嘉榮印刷廠,沒有取得環評手續,污水直排水溝。
收到交辦案件后,江門市市迅速組織調查處理,抓緊開展查處和落實整改,經核查,此案屬實。目前,該案件已辦結。
經查,群眾舉報所反映的 “富方紙箱廠”“嘉榮印刷廠”,經核實分別為江門市蓬江區富邦紙箱加工廠、黃倩如經營的紙箱廠,均從事紙箱印刷加工。檢查時,都處于正在生產狀態,未發現廢水直排情況,但經核實,兩家廠均未取得環評報批手續。
兩家紙箱廠設備被查封,擬被罰款20萬
蓬江區環境環保局已對兩家廠的
印刷設備進行了查封,發出查封(扣押)決定書,并對其需配套的環境保護治理設施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責令停止生產,并擬對兩廠各罰款20萬元。
下一步,蓬江區環境保護局將定期對該處進行后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并由地方紀委監委對出租人和村委會相關人員進行約談。